关于2021-2022学年学校学生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2-08-29   浏览次数:21

各学院(教学点)、各班级:

为进一步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优秀学生,依据《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2021-2022学年学校学生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与奖项设置

(一)文明先进班

(二)文明宿舍

(三)优秀三好学生

(四)学校三好学生

(五)优秀学生干部

(六)二级学院三好学生

(七)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八)学习进步奖

二、评选资格

 (一)基本评选资格:

1.具有本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高职学生。

2.综合素质测评60分以上

3.考试、考查成绩均合格,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良好以上的同学(免考学生以合格计)。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凡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社会实践,均成绩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先

1.违反政策和法律法规;

2.受学校纪律处分;

3.有旷课行为;

4.留级、试读学生;

5.有缺考或缓考科目。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

各学院(教学点)根据学校奖学金评选要求(详见《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办法》),组织本学院(教学点)学生参加学校奖学金评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下文附件《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向二级学院(教学点)申请。

   2.二级学院(教学点)评审

各学院(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按年级、专业、自然班等,成立基层评选工作小组和学院(教学点)学生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基层评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奖项的申报和评选。

   3.学校评审及表彰

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本年度学校奖学金申报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受理学生异议与投诉。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学生工作例会审批。各项荣誉称号每学年评选一次,获奖集体及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及奖励金;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推荐获得相应奖学金,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报送材料清单

1.《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写,一式一份,各学院及教学点需审核盖章,留存备查)。

2.《校内奖学金汇总表》(学院及教学点填写, 2022920日前报送电子版,各学院通过OA报送,教学点请发送邮箱:gdgmzx@gdgm.edu.cn)。

五、评选说明

1.评选学年度从202191日起至2022831日止。各类奖项的评选,以学生在评选学年度取得的成绩为依据。

2.二级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校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生对评选过程及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可向相应评选(评审)工作小组(组织)提出,各评选(评审)工作小组(组织)须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的,须对评选结果进行更正,并在相应范围内通报。

附件:学生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