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新增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人:文章发布员  发布时间:2019-10-11   浏览次数:1119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新增计划招生简章


(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为准)

 

一、学校简介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18所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学校地处广州市,现有天河、白云和荔湾三个校区和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肇庆市农业学校(肇庆市工程技术学校)、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三个高职专业学院教学点,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16000人,成人学历教育规模达9000人。


二、招生对象

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5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行动。

三、新增招生专业及计划

教学地点性质

教学地点名称

教学地点地址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费(元/学年)

招生计划(人)

校外教学点

惠州市宝山职业技术学校

惠州市博罗泰美板桥工业开发区

工程测量技术

520301

2645

20

建设工程监理

540505

2645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2645

20

工商企业管理

630601

2300

2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610210

2645

20

市场营销

630701

2300

20

中职学校

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

会计

630302

2300

20

汽车营销与服务

630702

2645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2645

20

数控技术

560103

2645

20

校外教学点

湛江市麻章区全心教育培训学校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育才南路1

建设工程监理

540505

2645

2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610210

2645

20

校外教学点

广州市广通工程技术职业培训学校

广州市中山大道中车陂北街28

工程测量技术

520301

2645

20

工商企业管理

630601

2300

20

电子商务

630801

2645

20

会计

630302

2300

20

市场营销

630701

2300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2645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2645

20

数控技术

560103

2645

10

建设工程监理

540505

2645

10

企业

广东伴我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路185号创举商务大厦3A

工商企业管理

630601

2300

20

电子商务

630801

2645

20

会计

630302

2300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2645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2645

20

合 计

500


备注:以上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退役军人学费及资助政策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网上报名和学校审核。报名时间为10119001517:00

    (一)网上报名

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eeagd.edu.cn/pgks)填写高考报名信息,获取高考报名号,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报名。

(二)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详细流程表见附件)

1.计划类型及专业选择

退役军人可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1个专业进行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后,打印《广东省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下称“资格审核登记表”)。

2.报考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完成报考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照考生 “资格审核登记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3.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2)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3)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持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4)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3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高考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考生完成报名和志愿填报后学校按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考生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资格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考生类型”、“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最终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https://www.gdgm.cn/xsc网上公示。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内容与分值:考试的内容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分别占40%60%的比例,考试满分值合计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总分满分值的40%

(二)免试政策:

1.报考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的考生若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报考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2.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三)考试费:免费。

()招生测试地点教学点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本部。

六、录取

第二期高职扩招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一)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二)录取程序

1.考生测试成绩报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s://www.gdgm.cn/xsc)公示,公示期3天。考生测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拟录取的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单考单招模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

(三)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八、人才培养及毕业证书

(一)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可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根据生源特点,单独编班,单独培养,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四)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符合试点学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九、时间安排

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招生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1011日前

学校公布招生简章

1011-15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领取报考名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

1011-1016

考生完成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

1016

处理考生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1019日上午

测试

1023日前

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1024日前

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1025日前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

1028日前

招生院校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十、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745757

电子邮箱:gdgmxs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gm.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gdgm.cn/xsc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1098;邮政编码:510510

十一、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王刚

监督电话:(02087702519

传真:(02087702519

电子邮箱:  gdgm877025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