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 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文章发布员  发布时间:2019-09-29   浏览次数:200

各学院、各班级:

为切实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规违纪的记录;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且没有获得生源地政府学费资助的新生。主要包括下列情况的学生:

1、孤残学生或烈士子女,无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亲友接济或自己勤工助学的;

2、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收入低微的;

3、农村五保户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4、其他有特殊情况(重大变故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用于资助新生缴纳第一学年学费,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三、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标准的同学填写《广东省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后汇总填报《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附件2),并于9月30日前汇总报学生处助学中心,由学院审核后,提交主管校领导或学生工作例会审定,报学院审批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资助。

四、注意事项

同时符合“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同时重复享受。

 

附件:

1、《广东省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

 

 

 

学生处  助学中心

2019年9月26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1).doc

附件2: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