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1-06-22   浏览次数:180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

迁移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学生班级: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助力学生就业派遣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上级部门通知,从即日起至6月2日为上报本校毕业生户口迁移方案时间。正常毕业的学生如无特殊情况,户口将迁回原籍。如有毕业生申请调整迁移地址,请各二级学院务必6月2日前收齐相关接收材料统一交给保卫处韩梓祺。逾期不报将默认迁回原籍。

二、升学(专插本)的毕业生可申请迁移户籍至新学校(不申请将默认迁回原籍),请各二级学院做好通知工作,并统计成功升学学生名单和迁出具体地址,收齐录取通知书扫描件,将学生名单、具体迁出地址及录取通知书扫描件6月2日前发送给保卫处韩梓祺(还没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可以用本科学校开的证明或者学生在升学网站查询到的录取截图代替)。

三、已就业不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派遣至就业单位(就业单位需具有人事接收权:如国企、事业单位等)。二级学院做好通知工作,并统计申请调整派遣学生名单和迁出具体地址,收齐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将学生名单、迁出具体地址及接收证明于6月2日前给保卫处韩梓祺。

四、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将派遣回原籍。

五、参加“三支一扶”、“应征义务兵”等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户口按项目实施方案办理,无具体管理办法的,将派遣回原籍。

六、按新规定,结业生户口处理办法和毕业生一致,均要迁出。

特此通知

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20-36769871


 

 保卫处    

2023年5月22日